中医药网络平台

中医药网络平台>各省贯彻落实《“十四五”行动计划》文件精神,有序开展“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工作

各省贯彻落实《“十四五”行动计划》文件精神,有序开展“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工作

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3号),明确提出“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即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政府相应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各省实际,开展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医院,下同)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工作,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基于各省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中医药资源优势和中医药发展规划不尽相同,各自在部署开展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工作上,侧重点也有所区别。

浙江:提升中医药“一老一小”服务能力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印发《浙江省提升中医药“一老一小”服务能力实施方案》(浙卫发〔2022〕19号),提出了“‘一老一小’中医诊疗能力提升工程”“‘一老一小’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等五项工作任务,强调“加强中医老年医学科和中医儿科建设”“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省级和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儿科,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科”“提升儿童和老年疾病诊疗服务水平”“加强儿童老年健康领域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中医老年医学科、中医儿科等专科”等工作要点,从“中医老年医学科”和“中医儿科”着手开展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工作。

湖北:创建一批妇幼健康领域国家及省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十四五”湖北省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鄂卫通〔2022〕31号),以“创建一批妇幼健康领域国家及省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为主要目标之一,遴选一批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适宜技术并推广应用。

文件强调以“健全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模式”“提升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健康促进”为主要措施,充分发挥中医药临床重点(特色)专科的区域引领作用和影响力,做优做强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积极推广妇儿疾病中医诊疗优化方案和适宜技术。到“十四五”末,力争实现创建3-5个国家级、10-15个省级妇幼健康中医药临床重点(特色)专科。

安徽:全面推广“银针行动”和“十病十方”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安徽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皖卫中医药发〔2022〕2号),要求“加强针灸、推拿、骨伤、肛肠、妇科、儿科、皮肤、脑病、肺病、肝病等优势(特色)专科建设,提升肝豆病、慢阻肺、糖尿病等重点病种诊疗能力。筛选一批中医优势病种,优化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并推广应用。”同时强调“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支持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和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全面推广‘银针行动’和‘十病十方’。”

另外,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印发《安徽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十病十方”主要结合当地常见病、多发病实际,遴选10个病种,制定十个药方,开展中医诊疗服务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山东:推进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建设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制定《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建设一批县域龙头专科,推进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建设提质扩容,同质化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县级中医医院开展‘卒中’‘胸痛’‘创伤’三中心建设,加强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提高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并重点提出“基层中医治未病能力提升行动”“基层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老年人中医药康养行动”等中医强基层“十项行动”,强调到2025年,10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康复科;8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

吉林:开展 “十四五”省级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建设,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建设老年科和康复科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吉林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吉政办发〔2022〕7号)(以下简称《规划》),在针对“县级中医医院建设”上强调,支持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开展 “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建设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成为县域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

《规划》指出,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开展 “十四五”省级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建设,以满足重大疑难疾病防治临床需求为导向,做优做强骨伤、妇科、儿科、皮肤科、肛肠、针灸、推拿及脾胃病、心脑血管病、肾病、肿瘤、周围血管病等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巩固扩大优势,带动特色发展。

《规划》提出了“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和“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建设老年科和康复科(医学)。推动中医康复技能普及,在康复医院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在综合医院康复科和康复医院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加强中医科、传统康复治疗室与其他科室协作。针对慢性病患者、伤残患者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制定并推广中医康复方案,推动研发中医康复器具。

江西:培育50个省级中医优势特色专科,支持20所左右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加强中医康复科室建设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赣府厅发〔2022〕25号),提出“重点发展热敏灸、肺病、肛肠、骨伤、心脑血管病等优势专科,实现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文件明确要求组织落实“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工程”,强调“中医药诊治能力提升”和“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提升”,重点针对针灸、骨伤、妇科、肛肠及心脑血管病、肺病、肝胆脾胃病等争取一批国家重点中医专科能力建设项目。遴选建设一批省级中医优势病种防治中心,提升中医药防治能力,推动优势资源向市县延伸。培育50个省级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强化设备配置、开展能力与内涵建设、优化完善中医诊疗方案、提升中医临床疗效。同时依托现有资源,支持20所左右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加强中医康复科室建设。

辽宁:开展“两专科一中心”建设,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和治未病科,60%县级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十四五” 行动计划》,提出了“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等多项重点任务,要求“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在县级中医医院开展省级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和国家‘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提升肺病、脑病、心病、骨伤、皮科、肿瘤、妇科、儿科、康复等专科专病诊疗能力。加强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老年病科等薄弱专科和医技科室建设。”强调到2025年,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和康复科,60%县级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建成2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

河南:打造“豫医服务”中医药专科专病品牌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豫政办〔2022〕85号),提出打造“豫医服务”中医药专科专病品牌。围绕骨伤、肿瘤、儿科、肛肠等专科和肺病、心血管病、艾滋病、糖尿病等专病,优化诊疗方案,推广成熟技术,研发有效药物,提高临床疗效。加快建设26个省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和32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推动中医(儿科、骨伤)等专科发展成为全国一流学科,促进区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整合汇聚,形成中医优势专科集群。

并要求组织落实“中医治未病健康升级工程”和“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规范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推广20个适宜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慢性病患者的治未病方案;同时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要求三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70%以上的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完善基础设施设备,推广应用中医康复方案和技术,提升中医药康复能力和水平。

河北:建设80个左右的中医优势专科

河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印发《河北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冀中医药领 〔2022〕1号),要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开展 “两专科一中心”建 设,每个县级中医院建设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成1个县域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

强调落实“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建设”和“中医康复能力建设”工程。以脾胃病、血液病、肛肠、骨伤、皮科、儿科、 妇科、针灸推拿以及脑病、肾病、心血管病、周围血管病等中医专科专病为重点, 建设80个左右的中医优势专科,促进中医临床特色发展。同时支持河北省中医院建设省级中医康复示范中心。60% 的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建成标准化康复科。

福建:滚动开展各级中医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十四五”中医药健康发展规划》( 闽政办〔2022〕26号),明确指出根据国家部署开展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在实施新一轮医疗“创双高”中,支持一批中医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滚动开展各级中医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打造优势病种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和科室。探索设立“经方门诊”“经典病房”,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等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同时支持省级中医治未病重点专科等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针对县域常住人口低于20万、实力较弱的县级中医医院,可以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框架下,借助总医院现有平台专科基础,着力打造中医特色专科。

江苏:到2025年,建成 200 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

省发展改革委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江苏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要求加强国家和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建设,重点支持中医脾胃、肾病、妇科、儿科、肛肠、骨伤、针灸等优势专科学科提质升级。强化中医药防治优势病种研究,筛选并推广中医优势病种及诊疗方案。

同时要求开展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行动。建设一批国家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成 200 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筛选推广 60 个中医优势病种及诊疗方案。

湖南:做优做强中医优势专科,争创15-20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10大中医专科医联体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湖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湘卫发〔2021〕5号),重点提出了14项“中医药服务提质工程建设”,其中包括:

地市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支持市州中医医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做优做强中医优势专科。每个市级中医医院支持4个中医重点专科、1个中医特色诊疗中心和1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

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重点支持脱贫地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支持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设2个中医特色专科、1个中医特色诊疗中心和1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中医专科能力建设。争创15-20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10大中医专科医联体,筛选推广50个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60项适宜技术和100个疗效独特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

民族医药能力建设。支持土家医、侗医、苗医、瑶医等民族医药发展,争创4-5个少数民族医重点专科、1-2个少数民族医医院制剂能力建设项目。

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创建4个省级中医治未病推广中心、15个市级中医治未病中心、80个县级中医治未病科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治未病服务岗位,推广20-3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

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建设1个国家中医康复中心,开展15-20个中医康复科能力建设,推广20-30个中医康复方案,研发一批中医康复器具。

云南:支持建设不少于300个中医特色专科,建设不少于10个民族医特色专科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云政办发〔2022〕78号),强调“实施中医特色优势培育工程,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皮肤、妇科、针灸、推拿、肿瘤、心脑血管病、肺病、脾胃病、肾病、周围血管病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要求到2025年,支持建设20个省级中医临床重点学科和不少于300个中医特色专科,推广不少于40个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

并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尘肺病、小儿脑瘫等慢性病和伤残等,制定推广中医康复方案,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要求到2025年,不少于75%的二级中医医院和85%的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建成不少于4个省级中医康复示范基地。

同时发展少数民族医药,加强傣、藏、彝等民族医药特色重点专科建设,建设不少于10个民族医特色专科。制定傣、藏、彝等民族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开展临床疗效评价及用药特点研究。

海南:打造中医脑病、骨伤、针灸推拿、妇科、康复5个省级中医临床中心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海南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琼卫中医〔2021〕22号),强调“打造中医脑病、骨伤、针灸推拿、妇科、康复5个省级中医临床中心,做优做强骨伤、风湿、肛肠、皮肤、妇科、儿科等中医特色(专病)专科,建设全省中医专科联盟建设,推动优质资源下沉,以专科团队帮扶等形式带动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实现区域中医药资源共享和整体发展水平提升。”

贵州:新增一批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和20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建成20个民族医药重点专科

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贵州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黔中医药联〔2022〕1号),要求“做优做强一批中医特色优势专科。支持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创建国家级重点专科。重点推进骨伤、肛肠、儿科、皮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肾病、周围血管病、危急重症等一批优势专科集群建设,做强一批优势专科建设单位,及时总结形成优势病种诊疗方案。”

并要求组织实施“中医药服务‘增量提质’工程”和“少数民族医药提升工程”,强调“提升中医药服务供给能力。新增一批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和20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以及“加强县级民族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建设5个民族医药区域制剂中心、20个民族医药重点专科。”

宁夏:建设20个自治区中医重点专科,地级市每个医院支持3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开展“两专科一中心”建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对“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明确以下几点要求:

1.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以骨伤、肛肠、儿科、皮科、妇科、针灸、推拿等专科为重点,建设20个自治区中医重点专科,发挥中医专科优势,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

2.地市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提升地市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做优做强中医优势专科,每个医院支持3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1个中医综合治疗区建设。

3.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开展“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包括建设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1个县域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实施对口支援,加强祓支援单位人才培养、重点专科、远程诊疗、管理能力等建设,提升被支援单位综合诊疗能力。

广西:遴选建设60个自治区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培育100个市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桂政办发〔2022〕12号),明确提出了“每个县级中医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加强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中医壮瑶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等要求。

并强调推进中医壮瑶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建设。以骨伤、肛肠、儿科、皮肤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脑病、肾病、周围血管病、康复(医学)科、治未病科、壮瑶医科等为重点,遴选建设60个自治区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培育100个市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开展16个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11个中医外治法示范基地建设。针对重点人群、慢性病患者遴选20种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建设11个自治区中医特色康复服务示范医院。鼓励创建国家级中医康复中心。100%的三级中医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

重庆:积极创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布局建设一批市级中医名科、中医重点专科、中医特色专科,以专科建设带动医院整体发展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联合重庆市市中医管理局发布《重庆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渝府办发〔2022〕101号),要求“以满足慢性病和重大疑难疾病防治临床需求为导向,做优做强中医妇科、骨伤、肛肠、皮肤、针灸、肿瘤、神志病等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带动特色发展。制定完善并推广实施一批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持续提升中医专科服务能力。积极创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布局建设一批市级中医名科、中医重点专科、中医特色专科,以专科建设带动医院整体发展。推动专科联盟工作,促进专科交流合作,辐射和带动区域中医专科能力整体提升。”

并在“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专栏上进一步强调:1、建设国家和市级中医专科。积极创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50个中医名科,建设一批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中医特色专科,优化完善中医诊疗方案,提升中医临床疗效,以专科建设带动整体发展。2、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支持一批区县中医医院开展“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每个医院建设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成一批区县域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推动区县中医医院加强专科和中医综合治疗区建设,全面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另外,四川、黑龙江、甘肃、内蒙古等省中医药“十四五”文件也都提出了“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提高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等相关要求,指导县级中医医院严格按照政策部署落实“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工作。


技术服务QQ号:

714477901

2335330788

技术支持:

13521478499

扫码添加技术服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