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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工作系列解读(二)关于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任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十部门联合制定的《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要求,原则上所有县域均应设置符合标准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每个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心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各县依托县级中心5年内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类4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在地方层面上,甘肃省要求每个县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5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27年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类3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8类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开展5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湖北省要求加强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平台专科、薄弱专科和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三专科一中心”建设,支持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设 3个以上中医药特色专科;湖南省要求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两中心”建设(两个中医专科和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2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山东省要求各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类5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广东省要求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江苏省要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9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6类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够提供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9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8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四川省要求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5%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其他例如四川、安徽、海南、广西、重庆、吉林等大部分地区,在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任务上基本按照《“十四五”行动计划》要求,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类4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仅供参考,各县级中医医院请结合当地政策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开展“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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